大麻集團首腦在高等法院被判監11年

警方三年前搗破一個越南籍香港居民操控的大麻種植集團,集團首腦在高等法院判囚11年。

被告黎家強及另外兩名越南籍大麻種植工人,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。

案發在2017年五月,警方在屯門及油塘工廈內檢獲市值3800萬元的大麻。黎家強涉及栽種大麻罪、販運危險藥物罪及洗黑錢罪,全部成立。

法官指,被告有完整工具裁種大麻,又安排越南同鄉非法入境、安排起居飲食和教導他們種植大麻,明顯在案中主導角色,沒有減刑因素;律政司向法庭申請充公他450萬元財產。

至於另外兩名工人涉及的販運危險藥物罪,分別判囚18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