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後基本法附件一及二 明日生效

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,立法會議席採432比例,選委會佔40席、功能組別30席、直選20席,選委會增至1500人。

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日會議,審議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,修訂獲得在席167人全票通過,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75號及76號主席令予以公布。

在新選舉制度下,立法會將會由選委會議席、功能團體及地區直選三個組別組成。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引述將採用「432方案」,即選委會佔40席、功能組別30席、地區直選20席。

功能組別方面,部分會轉團體票,包括資訊科技界、飲食界等;9個功能組別則獲保留以個人票產生,包括法律界、會計界等。

譚耀宗:「地區直選方面,分區直選會分十個區,十區如何分布沒有具體細節,留待特區政府處理,十個區各有兩個議席通過選舉產生。他還需要在選舉委員會獲得提名,提名要求是五個界別,每個界別取得二至四張支持票,即是說在選舉委員會中,至少要取得十票;五個界別中,每個界別兩票。」

在選舉委員會方面,區議員原本佔117席。譚耀宗指,區議員不再納入選委會,亦會增加愛國愛港團體政協委員的名額及全國性組織的代表參與。

修訂後的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將於明日生效。